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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关于控股股东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支付全部搬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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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支付全部搬 迁补偿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。 根据公司与控股股东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《搬迁补偿协 议》,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应补偿公司由于搬迁改造导致的固定资 产及停工损失合计34,057.85 万元,截止到2008 年12 月26 日,大 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支付搬迁补偿资金29,442.82 万元,尚余 4,615.03 万元未予支付,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将于2009 年4 月10 日前支付余下搬迁补偿资金。 截止到2009 年3 月10 日,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支付余下 4,615.03 万元,已完成全部搬迁补偿资金的支付。 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的搬迁补偿资金将用于公司的60 万 吨联碱项目建设,对公司搬迁改造项目的不足资金,大化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承诺将积极予以支持。 特此公告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 年3 月10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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